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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17 09:55:23 打印 字号: | |

 

2022年度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的综合审判机关。

依法负责各类案件的登记立案;负责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复查工作;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工作;负责涉诉信访工作;负责小额诉讼案件和简易案件的审理; 负责诉前调解和与人民调解工作机构的衔接等工作;负责司法鉴定平台摇号工作。

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依法开展少年法庭工作。

3)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民事案件及诉讼保全等相关工作。

4)负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民事案件及相关工作;依法审查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办理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异议案件。

5)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已生效且具有支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各类法律文书及其他执行案件。

6)依法审理有管辖权的一审民事纠纷案件;处理人

民群众来信来访,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办理相关人民法庭工作事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 构包括政治处、综合办公室、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管办、执行局共八个内设机构。本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包括: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旗委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192件,结案6109件,结案率98.66%,在全自治区109家基层法院中位列第10名,审判执行各项质效指标实现大幅度赶超跨越,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认真完成各类接待视察工作。加强服务意识,顺利完成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及其他单位等多位领导同志来我院的视察接待工作。

    严格财务管理。狠抓财务制度落实,强化内部机制管理,做到了票据账目清楚,现金无误;按照要求完成各类拨款请示和经费的申请、各种财务报表的报告工作,案款管理有条不紊。

在审判办公楼使用过程中,完成办公楼供电、给水、供暖、电梯、卫生间、大楼外围等维修、维护、建设工作。在网络建设方面,对院内现有数字法庭和机房服务器进行设备常规维护,针对院内办公电脑及耗材故障进行维护与更换。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19.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88万元,增长6.57%,变动原因:一是本年追加维修改造经费用于审判大楼全楼暖气维修;二是本年2名在职政法干警死亡,追加死亡补贴;三是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追加单位部分职业年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7.41万元,减少15.8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319.1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319.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55.46万元,减少9.92%,变动原因: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业务经费支出;二是2021年本院在职政法干警因为死亡、调动、退休原因有6人离职,人员经费开支减少;三是2021年全区法院系统涉及养老保险汇算清缴,情况特殊,年中追加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1.95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2021年资金使用良好,年末无结转结余,故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计2,319.1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319.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90.26万元,减少14.40%,变动原因: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业务经费支出;二是2021年本院在职政法干警因为死亡、调动、退休原因有6人离职,人员经费开支减少;三是2021年全区法院系统涉及养老保险汇算清缴,情况特殊,年中追加资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我单位2022年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7.15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本年资金使用良好,年末做到应花尽花,不存在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319.1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9.19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319.19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442.14万元,占62.18%

本年项目支出877.04万元,占37.8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19.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42.88万元,增长减少6.57%,变动原因:一是本年追加维修改造经费用于审判大楼全楼暖气维修;二是本年2名在职政法干警死亡,追加死亡补贴;三是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追加单位部分职业年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5.46万元,减少8.50%,变动原因:一是按照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业务经费支出;二是2021年本院在职政法干警因为死亡、调动、退休原因有6人离职,人员经费开支减少;三是2021年全区法院系统涉及养老保险汇算清缴,情况特殊,年中追加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19.19万元。与年初预算2,176.3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7%。其中:

)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1,983.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7.98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03.86万元,支出决算1106.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2名在职政法干警死亡,追加死亡补贴;二是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追加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年初预算811.48 万元,支出决算877.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追加暖气修缮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05.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2.6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8.2万元,支出决算8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人员经费使用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12万元,支出决算5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追加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3.3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2位干警死亡,追加死亡抚恤。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45.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5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3.92万元,支出决算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人员经费使用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5.1万元,支出决算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人员经费使用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84.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4.2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8.61万元支出决算8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共6名干警因调动、退休、死亡原因离职,住房公积金经费使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442.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8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16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877.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1.6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用于自治区聘用制书记员的人员经费保障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5.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资本性支出18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8.16万元,支出决算6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8.00万元,支出决算6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16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8.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00万元,占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0.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我单位本年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及上年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6.20万元,增长62.68%,变动原因:上年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办案,公务用车使用少,本年恢复正常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接待3批次,1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其他单位因公出差接待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我单位不涉及国(境)外公务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93.88%,变动原因:上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本年恢复正常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1个,实施项目 11个,完成项目1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877.0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877.0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61.3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76万元,增长1.10%,变动原因:2022年后半年疫情形势好转,逐渐恢复正常,总支出略高于上一年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2.85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3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39.71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33.74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1  个,共涉及资金87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1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77.04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较好,目标设立合理,符合实际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11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11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公开要求,5个项目以上的,公开5个自评综述和自评表以下为自评综述和自评表: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250  万元,执行数为   249.9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2.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58 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3.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183万元,执行数为182.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4.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5.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23.2万元,执行数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0.00

250.00

249.99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50.00

250.00

249.99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满足日常办案需求。

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招采货物或服务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20

20


质量指标

货物或服务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验收延误率

正向

等于

0

0

%

10

10


成本指标

年度预算资金使用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采用先进技术为当事人带来的经济效益

定性


减少支出

减少支出


10

10


社会效益

进一步提升对老百姓的服务质量

定性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

所购货物及服务无污染环境风险

定性


无风险

无风险


5

5


可持续影响

内容与绩效评价对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的影响

定性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基层单位工作满意度

定性


基本满意

基本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8.00

58.00

58.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8.00

58.00

58.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满足审判法庭的可持续使用性,申请维修改造经费58万元。

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楼修缮改造面积

正向

大于

300

7000

平方米

10

10


更换暖气组件

正向

大于

40

46

5

5


质量指标

完工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设备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时效指标

办公楼维修改造完成时间

定性


23年年底之前

完成


5

5


验收及时性

定性


0

及时


5

5


成本指标

设备更新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00

4000

元每套

5

5


对成本的控制

定性


0

严格控制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人力资源节约率

定性


不断加强

不断加强


10

10


社会效益

办公条件

定性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10

10


生态效益

购买材料无污染环境的风险

定性


无风险

无风险


5

5


可持续影响

保障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长期

长期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公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3.00

183.00

182.92

10

99.96

10

其中:财政拨款

183.00

183.00

182.92

——

99.9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与法检院办理案件直接相关的支出合计206万元

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招采物品、服务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20

20


质量指标

使用人员培训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验收延误率

正向

等于

0

0

%

10

10


成本指标

着装单价

正向

大于等于

150

200

/套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采用先进技术为当事人带来的经济效益

定性

等于

减少支出

减少支出


10

10


社会效益

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相关业务素质、知识能力

定性

等于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10

10


生态效益

购买的物品、服务无污染环境的风险

定性


无污染

无污染


5

5


可持续影响

内容与绩效评价对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的影响程度

定性

等于

提高预算执行率

提高预算执行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满意度

定性


基本满意

基本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4.00

64.00

64.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4.00

64.00

64.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与法检院办理案件直接相关的装备支出93万元。

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招采设备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20

20


质量指标

该设备使用人员培训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设备使用时效

正向

大于等于

1

2

10

10


成本指标

年度预算资金使用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设备投入使用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10

10


社会效益

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相关业务素质、知识能力

定性

等于

提升

提升

提升率

10

10


生态效益

购买的设备无污染环境的风险

定性


无风险

无风险


5

5


可持续影响

培训内容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提升

定性

等于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提升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定性


基本满意

基本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3.20

23.20

23.2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3.20

23.20

23.2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23.2万元,用于保障干警办案所需的业务经费。

按照预定的绩效目标较好的完成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230

/人

10

10


保障案件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500

5

5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1.5

%

5

5


购买商品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1

%

10

10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商品更新及时性

定性


及时更新

及时更新


5

5


成本指标

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3.2

23.2

万元

5

5


对成本的监督

定性


严格监督

严格监督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资金的使用管理

定性


严格管理

严格管理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司法影响力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审判案件连续性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100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本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满足日常办案需求。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本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满足日常办案需求。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强化自治区本级部门的单位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者偏离较大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做到年初预算与实际支付紧密结合。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2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24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9.99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2年办案(业务)经费250万元,全年预算数250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执行数249.99万元,实际执行率100%。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年末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任务。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完全吻合,年末基本无剩余资金,预算编制质量较高,严格执行预算,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2022年办案(业务)经费250万元,全年预算数250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执行数249.99万元,实际执行率100%。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年末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任务。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完全吻合,年末基本无剩余资金,预算编制质量较高,严格执行预算,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招采货物或服务到位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20,得分20

2、质量指标

2)货物或服务合格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3)项目验收延误率,目标值等于0%,实际完成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4)年度预算资金使用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5)采用先进技术为当事人带来的经济效益,目标值减少支出实际完成减少支出,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

6)进一步提升对老百姓的服务质量,目标值稳步提升实际完成稳步提升,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7)所购货物及服务无污染环境风险,目标值无风险实际完成无风险,分值5,得分5

8、可持续影响

8)内容与绩效评价对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的影响,目标值稳步提升实际完成稳步提升,分值5,得分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9)基层单位工作满意度,目标值基本满意实际完成基本满意,分值10,得分10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坤        联系电话:0472-8882107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办公室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