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实务 > 审判研讨
拍案说执行(二)丨逃避执行遭惩戒 司法拘留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12-27 17:11:53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麻烦你和我妻子说一下吧,我今天就把钱还了。”

在拘留所待了一天的姜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让妻子回家尽快筹钱偿还了全部案款。

土右法院执行法官也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短时间内得以顺利执结。  

在这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姜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材料,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姜某抵触情绪较大,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件虽已终本,但执行干警从未停止跟进该案。

近日,在我院执行局开展“冬日暖阳”集中执行行动期间,申请执行人向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姜某的财产线索及行动轨迹信息,但承办法官联系姜某之后发现其仍然不配合执行,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姜某被拘留次日,吃到了失去自由的“苦头”,姜某及其家属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悔不当初,主动承认错误,并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案件。

在法院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姜某家属偿还了部分案款,并就下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姜某这才恢复了自由。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一种处罚,进一步彰显了强制执行的威力,也表明了土右法院司法为民理念。今后,土右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