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指南 > 执行须知
财产保全好,权益兑现早
  发布时间:2024-03-21 17:14: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巧用“保全+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在案件执行前端快速化解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最大的权益保障效果。

案件回顾


2023年7月6日,杨某到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杨某称武某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陆续向其借款93万元,张某作为担保人为其中6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在该借条担保人处签字确认。但经杨某多次催要,武某和张某拒不按照承诺偿还借款本金,故杨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这个案子,建议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是防止财产转移而采取的有利手段,万一对方不履行,可以先控制住其财产,防止财产转移或流失......”土右法院干警对案件分析研判后,向杨某提出了建议。

杨某在干警的指导下完成了申请,承办法官在立案时对武某和张某一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张某银行账户中的资金60万元,查封了被申请人武某名下价值836149元的财产。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某和张某发现自己名下的相关账户已被冻结,立马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相应的本金及利息,希望能尽快将他们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在执行干警的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案件不到7天便履行完毕。


近年来,土右法院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保全专窗”,对保全类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当事人来立案时,由窗口工作人员就申请诉讼保全作出说明和指引,告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好处、具体流程、担保方式及风险承担等信息。积极尝试“保全+调解”的诉前解纷机制,以保全促和解,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