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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公开文档
作者:办公室财务  发布时间:2024-08-13 10:12:54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度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公开文档

 

 

 

 

 

部门名称: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单位负责人:张军

财务负责人:康雄

编制人:丁坤

报送日期:20248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服务全旗工作大局,提供精准法律保障。围绕全旗中心工作,提供精准司法保障,助推新型中等城市建设,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打造高品质的“诚信•平安•法治”土右因遭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审判刑事案件,发挥司法引领作用。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平等保护当事人及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

强力推进执行工作,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综合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综合审判庭、审管办。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本级独立算单位共有一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在职人员:  67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0 人,实有人数:118 人,年末遗属人员:1人。

我院现共有干警118人,实有在编干警67人,较上年增加8人,变动原因:新上编12人(包括23年考录5人,22年考录7人),调入1人,退休4人,调离1人。聘用人员51人,较上年增加2人,变动原因:新考录聘用制书记员7,离职5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旗人民法院在旗委的坚强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案件7106件,结案6989件,为全旗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百姓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认真完成各类接待视察工作。加强服务意识,顺利完成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及其他单位等多位领导同志来我院的视察接待工作。

       严格财务管理。狠抓财务制度落实,强化内部机制管理,做到了票据账目清楚,现金无误;按照要求完成各类拨款请示和经费的申请、各种财务报表的报告工作,案款管理有条不紊。

       在审判办公楼使用过程中,完成办公楼供电、给水、供暖、电梯、卫生间、大楼外围等维修、维护、建设工作。在网络建设方面,对院内现有数字法庭和机房服务器进行设备常规维护,针对院内办公电脑及耗材故障进行维护与更换。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收入总计 2,422.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减少48.61万元,减少1.97%,变动原因:年末人员经费存在剩余。支出决算总计 2,422.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总计减少48.61万元,减少1.97%,变动原因:年末人员经费存在剩余

收入总计 2,422.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3.14万元,增长4.4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年中申请追加了审委会设备购置款,导致设备费增加;二是本年海子法庭进行大型修缮,资金增加

总计2,422.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03.14万元,增长4.4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年中申请追加了审委会设备购置款,导致设备费增加;二是本年海子法庭进行大型修缮,资金增加

    (一)收入决算总计2,422.3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422.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14万元,增长4.4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年中申请追加了审委会设备购置款,导致设备费增加;二是本年海子法庭进行大型修缮,资金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2,422.3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22.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14万元,增长4.4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年中申请追加了审委会设备购置款,导致设备费增加;二是本年海子法庭进行大型修缮,资金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422.3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422.32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422.3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735.32万元,占 71.64%;

    本年项目支出 687.01万元,占 28.3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422.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减少48.61万元,减少1.97%,变动原因:年末人员经费存在剩余。支出决算总计 2,422.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总计减少48.61万元,减少1.97%,变动原因:年末人员经费存在剩余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422.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3.14万元,增长4.4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年中申请追加了审委会设备购置款,导致设备费增加;二是本年海子法庭进行大型修缮,资金增加。支总计2,422.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03.14万元,增长4.4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年中申请追加了审委会设备购置款,导致设备费增加;二是本年海子法庭进行大型修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422.32万元。与年初预算 2,470.93万元相比,减少48.61万元,减少1.97%,减少原因:年末人员经费存在剩余,全年完成年初预算的 98.03%。其中:

    )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2,115.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9.36万元,减少原因:年末人员经费存在剩余。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29.7万元,支出决算11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发生变动,实际使用数小于预算数,年末有剩余,由财政厅统一收回。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896.09万元,支出决算99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申请追加了审委会设备购置款,导致设备费增加

3、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44.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0.4万元,支出决算9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发生变动,实际使用数小于预算数,年末有剩余,由财政厅统一收回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0.2万元,支出决算4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发生变动,实际使用数小于预算数,年末有剩余,由财政厅统一收回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年死亡抚恤金最终核准数大于申请追加数,本年年中调剂0.78万元,用于支付上年不足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49.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4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6.63万元,支出决算3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发生变动,实际使用数小于预算数,年末有剩余,由财政厅统一收回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6.65万元,支出决算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12.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2.27万元,支出决算1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735.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65.58万元。工资津补贴(款)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0.69万元、津贴补贴557.9万元、奖金32.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4.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6.14万元、抚恤金0.78万元、生活补助2.35万元、住房公积金112.52万元。

 (二)公用经费 16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款)主要包括:办公费6.18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9万元、取暖费34.12万元、物业管理费1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4.09万元、福利费1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2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687.01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43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29万元、印刷费46.68万元、邮电费48.91万元、物业管理费74万元、差旅费78.17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被装购置费0.71万元、委托业务费95.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2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2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33.7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万元、大型修缮93.44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6.5万元,全年预算 45.32万元,支出决算 45.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00%。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84万元,降低33.51%,主要原因是本年10月,我单位报废四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00万元,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65万元,全年预算 43.82万元,支出决算 43.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5万元,全年预算 1.50万元,支出决算 1.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支出决算与全年预算无差异,与年初预算有差异的原因:本年10月,我单位报废四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年底调剂至弥补其他业务经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5.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82万元,占 96.69%;公务接待费支出 1.50万元,占 3.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我部门不存在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8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购置公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3.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18万元,减少35.56%,变动原因:本年10月,我单位报废四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0万元,接待6 批次,109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上级单位、基层单位到我院考察、学习、开会等时,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国(境)外公务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34万元,增长867.12%,变动原因:上年受疫情影响,基本不存在公务接待;本年恢复正常,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69.7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35万元,增长5.18%,变动原因:上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较少,本年恢复正常,有所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4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78.6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8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2.2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0.9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2台(套)。年末实际车辆保有量14辆,在途报废车辆4辆。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55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业务装备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办案(业务)经费”、“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其中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为涉密项目,不予详细公开。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以上项目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较好,目标设立合理,符合实际业务工作。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其中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1.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61.77万元,执行数为16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2.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31.72万元,执行数为43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3、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4分。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3.44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未支付部分原因是:竣工审计核减。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立有待更加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财务管理,当好家、理好财,严格按自治区财务统一管理原则,规范开展诉讼费管理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其他用途挤占资金的情况。加大预算绩效目标设立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使预算执行紧密结合,资金合理使用最大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61.77

161.77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161.77

161.77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4年业务装备经费年初预计需要123万元,用于满足与法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装备支出,本年预计支出执行率大于等于90%,预计可以较好的完成绩效目标。提升法院装备质量,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预算内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61.7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完成了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法院总体装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0

65

5

5


购买办案设备的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

62

5

5


质量指标

办案业务设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设备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设备当年维修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5

1

%

5

5


时效指标

项目验收延误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

%

2.5

2.5


各类设施故障处理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2.5

2.5


工程按时完工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2.5

2.5


购置设备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2.5

2.5


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水平

反向

小于等于

123

96.45

万元

5

5


资金使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原有设备技术水平

定性


有效提升

提升


10

10


法院干警工作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

设备技术寿命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431.72

431.72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431.72

431.72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预计需要办案业务经费388万元,用于保障人民法院日常办案所需经费,更好的为人民服务。2024年预计资金执行率大于等于90%,预计可以较好的完成绩效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预算内办案(业务)经费支出431.7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完成了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设备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5

5


办案资料印刷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200

5

5


受理案件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000

6881

5

5

执行收案3214件,立案收案3667件

质量指标

印刷错误率

反向

小于等于

5

5

%

5

5


业务人员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5

5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6

%

5

5


受理案件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9

%

5

5


成本指标

勘验鉴定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00

2000

5

5


印刷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5

/张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办案人员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提升办案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

持续依法公正有效审理各类案件

定性


持续保障

持续保障


5

5


对于办理案件的经费保障

定性


不断加强

不断加强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案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

主管部门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5.00

95.00

93.44

10

98.36

9.84

其中:财政拨款

95.00

95.00

93.44

——

98.3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满足审判法庭的可持续使用性,申请维修改造经费3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维修改造资金支付93.44万元,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楼修缮改造面积

正向

大于

300

300

平方米

10

10


修缮维护窗户门数量

正向

大于

20

30

10

10


质量指标

完工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3

3


设备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8

%

5

5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2

2


时效指标

办公楼维修改造完成时间

定性


23年年底之前

23年11月


10

10


成本指标

设备更新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00

4500

元每套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人力资源节约率

定性


不断加强

不断加强


10

10


社会效益

办公条件

定性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10

10


生态效益

购买材料无污染环境的风险

定性


无风险

无风险


5

5


可持续影响

保障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长期

长期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公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10

10


总分

100

99.84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具体绩效评价结果如下: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业务装备经费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2024年业务装备经费年初预计需要123万元,用于满足与法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装备支出,本年预计支出执行率大于等于90%,预计可以较好的完成绩效目标。提升法院装备质量,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预算内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61.7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完成了绩效指标。

 

一、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强化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明确自身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和单位内部职责分工,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确保数据真实客观。本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积极互相配合,如实、及时填报相关材料。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6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7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6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77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满足与法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装备支出,本年支出执行率100%,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本院在2024年支出预算的编制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根据财政部2024年政府收支科目规定,安排情况如下:安排办案业务费68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预算内支出161.7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3.77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8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院在2024年支出预算的编制落实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根据财政部2024年政府收支科目规定,安排情况如下:安排办案业务费68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预算内支出161.7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33.77万元.31003-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8万元。

二、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购置设备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2)法院总体装备采购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30件,实际完成65件,分值5,得分5

3)购买办案设备的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20件,实际完成62件,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4)办案业务设备验收合格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5)设备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6)设备当年维修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5%,实际完成1%,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7)项目验收延误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0%,实际完成1%,分值2.5,得分2.5

8)各类设施故障处理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2.5,得分2.5

9)工程按时完工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2.5,得分2.5

10)购置设备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2.5,得分2.5

4、成本指标

11)总成本控制水平,目标值小于等于123万元,实际完成96.45万元,分值5,得分5

12)资金使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13)提升原有设备技术水平,目标值有效提升实际完成提升,分值10,得分10

14)法院干警工作效率,目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提升,分值5,得分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5)设备技术寿命,目标值大于等于2年,实际完成2年,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6)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三、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2024年年初预算预计需要办案业务经费68万元,用于满足与法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装备支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完成,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聚焦解决群众司法领域“急难愁盼”,妥善化解各类民生权益纠纷。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2024年预计资金执行率大于等于90%,预计可以较好的完成绩效指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472-8882107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责任编辑:办公室